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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经信委关于转发《关于安排而且展开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职业准入公告申报作业的告诉》的告诉

时间: 2024-10-20 01:10:01 |   作者: 产品展示

产品介绍

  现将省经信委《关于安排而且展开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职业准入公告申报作业的告诉》(苏经信配备[2014]231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告诉要求安排2014年度铸造职业准入公告申报作业。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:

  一、请各辖市、区做好工信部《铸造职业准入条件》和《江苏省铸造职业准入办理实施办法》的宣贯作业,安排企业活跃申报。企业应依据相关要求,在全国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渠道(http:进行网上填写,经省经信委初审合格后,再进行网上提交。

  二、请各辖市、区将准入公告请求企业名单和准入公告请求书(每家企业一式四份)按区域汇总后,于2014年7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配备工业处。

  三、请各辖市、区对已公告企业,依据相关要求,催促企业在申报渠道上及时来更新年度数据。并将监察结果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配备工业处。

  依据工信部《关于安排而且展开2014年度铸造职业准入公告申报作业的告诉》(工信厅装函〔2014〕197号)要求和《江苏省铸造职业准入办理实施办法的告诉》(苏经信配备2013818号)精力,为做好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职业准入公告申报作业,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:

  一、请各地发动安排本辖区铸造企业安排准入公告申报作业,相关企业应依照《江苏省铸造职业准入办理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在全国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渠道()进行网上填写,并一起按规则提交书面请求材料。

  二、请各地将准入公告请求企业名单和准入公告请求书(每家企业一式三份)按区域汇总后,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送江苏省经信委(配备工业处)

  三、请各地对已公告企业,依照工信部《铸造职业准入公告办理办法》(工信部装〔2013〕357号)和《江苏省铸造职业准入办理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催促企业在申报渠道上及时来更新年度数据。并将监察结果于5月5日前送报省经信委(配备工业处)。